外遇問題 Question

。外遇如何認定


肉體外遇
或感情出軌才算外遇?

只有手牽手散步算不算外遇? 精神外遇只是感情出軌無刑責,肉體外遇則構成刑法上本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妨害家庭通姦罪。 常常外遇是在精神和肉體上同時都發生關係。但是一般如果只是純粹肉體關係,未牽扯感情,只算是一夜情,並非是完全的外遇。

社群網站的網公、網婆感情出軌事件在虛擬網路世界比比皆是,因為虛擬網路世界可以很容易的隱藏身分、修飾缺點、包裝美化自己。精神外遇是觀念、認知、想法、興趣.......諸多相互認同,彼此產生好感進而發展成相近於戀愛的情愫,一切僅止於"意淫"實際上並未採取任何行動發生性行為。對於有婚姻關係的人而言,此行為並不構成犯罪要件。

法律上認定犯罪的外遇,專指發生性行為以性器官接合為認定標準,對已婚的人可構成刑法上本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妨害家庭通姦罪。 根據網友調查,肉體外遇比單純感情出軌還算外遇,就是肉體外遇比較"不可原諒"。而網友判斷是否發生外遇 ? 還是會考量到到底是僅僅互訴衷曲而已,還是有超越感情因素發展成肉體關係的事實。其中絕對多數比例的網友以是否發生肉體關係為判定外遇之最主要指標因素。